“税”与“役”的千年之变:中国赋税制度的历史嬗变
最终,人头税在清代被彻底并入地税,税的对象从“人”变成了“地”和“财产”,征收方式也从实物和劳役转向以银两为主。这一步并不是一朝一夕,而是几代朝廷、几次大变动累积起来的产物。
最终,人头税在清代被彻底并入地税,税的对象从“人”变成了“地”和“财产”,征收方式也从实物和劳役转向以银两为主。这一步并不是一朝一夕,而是几代朝廷、几次大变动累积起来的产物。
历史上重大的制度创举有哪些?1.一级影响力的有:礼乐制(西周)、郡县制(秦)、科举制(隋唐);2.二级影响力的有:三公九卿制(秦朝)、三省六部制(隋唐)、行省制(元)、内阁制(明)、军机处制(清);3.经济制度有:井田制(西周)、均田制与租调制(北魏 - 唐朝
公元780年,唐德宗李适在位,唐朝经过安史之乱,早已不复开元盛世的荣光。但这一年,一项新的赋税制度——两税法的实施,却给风雨飘摇的大唐带来了一抹亮色。这一制度的出台,与一个名字紧密相关,那就是时任宰相的杨炎。然而,当我们试图探究杨炎推行两税法的真正动机时,却不
在唐朝近300年的历史长河里,经济的繁荣曾如璀璨星辰,杜甫笔下“忆昔开元全盛日,小邑犹藏万家室。稻米流脂粟米白,公私仓廪俱丰实”,把开元盛世的富足描绘得活灵活现。可安史之乱这阵“狂风”刮过,唐朝的经济“家园”就变了样:户口像潮水般逃逸,土地兼并成了“流行病”,